一、借阅证

1.使用范围:通州区图书馆、南通市图书馆、各图书分馆。

2.使用方法:借阅书刊时,需通过自助借还机或工作人员确认证件有效后方可外借。

3.借阅册数:成人借阅证5册,少儿借阅证3册,亲子借阅证1册。

4.借书期限:30天,可续借一次,续期30天。逾期不还的,停借一天,需到办证处进行逾期处理,处理当天不可再借。

5.图书押金:成人借阅证押金100元,少儿借阅证、亲子借阅证押金50元。

6.有效期:借阅证长期有效。

二、借阅证申领

1.凭本人身份证(户口本、军人证、社保卡)等有效证件或复印件,到办证处办理,交纳押金后,当场办理。

2.2~6周岁读者办理亲子借阅证,7~15周岁读者办理少儿借阅证,16周岁以上读者办理成人借阅证。

3.少儿借阅证和亲子借阅证可由家长代为办理。

三、挂失和补办

1.借阅证丢失,凭有效证件及时到办证处挂失,挂失前借阅证被他人冒用的由读者本人负责。

2.挂失当天即可补办新证,补办后旧证作废,原押金仍有效。

3.读者证丢失,可免费补证1次,多次补证的收取工本费10元。

四、退证

1.读者办理退证手续前必须还清所有图书。

2.读者本人①读者证②押金发票原件身份证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办理退还押金手续,缺一不可,办证人员审核注销后领取押金。

3.委托他人办理的,办理人需持有委托人的身份证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或复印件。

4.退证后一年内不得申领新证。

五、其他注意事项

1.每人限办一证,仅供本人使用,不得借给他人使用。冒用、借用他人读者证的,工作人员有权收回。

2.借阅证、图书均贴有RFID芯片,请勿弯折,以免损坏。

3.押金发票请妥善保管,退证时需出示原件。

4.办证处咨询电话:0513-86510030。

六、未尽事项由通州区图书馆负责解释